无锡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及事项
关于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1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我市的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查。 二、时间安排及考区设置 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6月14、15日两天。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考区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答题方式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2002年12 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报考条件中有关从业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五、报名组织 (一)我市的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用先网上报名、然后现场确认、最后网上支付的方法。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附件2)。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月2月25日—3月5日。 2. 报名流程: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进入 “网上报名”栏目,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工作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再作报名信息确认(并可打印考试报名表)。 3.新考生请于2014年3月6、7日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否则视作放弃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于一个工作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8日,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只包含2012年和2013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老考生(2012和2013年报考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8日,逾期不缴费者,视作放弃报名。 考试费用的财政票据采取现场领取方式,具体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无锡人事考试网公告栏公布。 (二)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带好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并盖好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的新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各报名点注意事项 各报名点在审核报名材料时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报名点于3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生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更改与确认 因今年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过程中请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提示,务必按提示进行操作。
1.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在未打印报名表前,可自行修改有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除外)。 2.考生网上报名后已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信息和照片将无法修改。 3.考生报名数据上报国家之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注册信息丢失的, 请登录本站下载中心下载附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信息重置申请表》,按照要求办理。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在6月8日~11日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教材征订 辅导教材由考生自行征订,征订办法见附件三。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精神, 2014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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